关于为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校级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
学校历来重视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全面掌握我校2020届困难群体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的精准帮扶,更好地帮助困难群体毕业生共渡新冠肺炎疫情难关,学校将为2020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发放校级一次性求职补贴,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2020届全日制非定向家庭经济困难且未申请北京市2020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
二、补贴名额及标准
1.学校按照培养单位2020届全日制非定向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人数的55%划拨补贴名额,各单位名额如下:
单位名称
| 名额
| 备注
|
汉语国际教育学部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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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部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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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学部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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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研究院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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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学院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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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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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科学院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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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康复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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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学生教育政策与评价研究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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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认知科学学科创新引智中心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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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系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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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化研究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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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
| /
| 无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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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
| 无家庭困难毕业生
|
2.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3.因各类原因从往年延期至2020年毕业且曾申领过校级一次性求职补贴的毕业生不在本次补贴对象范围内。
4.家庭经济情况为特困或截至统计之日暂无明确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发放补贴。
三、发放流程
1.请各相关培养单位根据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提供的贫困生数据库名单,结合毕业生具体毕业去向情况,进行初步筛选审核,并在名单中对符合条件的拟补贴毕业生用绿色作高亮标记,于4月28日17:00前将学生名单电子版发送邮箱:yangong1027@163.com,标题注明“xxx学部(院)2020届校级一次性求职补贴名单”。
2.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复审通过后,将为毕业生发放校级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资金将直接发放至学生工行卡或农行卡。
四、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充分认识做好困难群体毕业生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给予学生更多的关注和关爱,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开展摸底工作,努力做到数据清、情况明、服务到位。
2.做好就业和家庭双困毕业生的认定和求职跟踪工作。建立就业和家庭双困毕业生求职档案,全程跟踪帮扶,开展个体辅导,提供岗位信息,确保困难群体毕业生顺利就业。
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