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
根据我校与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2014年3月将派遣2名研究生赴该校交流学习,学习期限为一年。具体选派情况如下:
一、 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正式在籍的全日制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生。
3.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者,拥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4.须取得日本语能力测试一级或二级证明。
5.在交换留学一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 费用
1.免缴对方学校学费、报名费。
2.自理在国外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海外医疗保险、本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费用。注:因校内住宿有限,学生可申请但不能保证均可安排校内住宿)。
3.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
三、选拔程序
1.10月7日前,外国语学院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2.10月8日前,在全院范围公示候选人名单;
3.10月10日前,外国语学院将推选报告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报校领导审批;
4.校领导批复后,入选学生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
有报名意向的研究生可查询东京外国语大学的相关网页,获得有关专业、课程等相关信息。网址:http://www.tufs.ac.jp/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 申老师 电话:82303040
研究生院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82303381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