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交换与联合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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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研究生赴台湾中原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3-09-30 00:00:00 作者: 点击:

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与台湾中原大学的校际交流协议,2014年2月春季学期,我校可向中原大学选送大陆优秀学生,学习期限为半年。目前交换学生的公开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交换研究生总名额2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改革开放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具有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正式在籍的中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相关专业、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二年级研究生;
4.学生在交换学习半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费用
1.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台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往返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书本费、医疗保险、当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它生活费,请参考附件中的相关说明);
3.自理通行证和签注费用。
三、选拔程序
1.有意向参加此项目的研究生准备好交流期间的研究计划,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
2.各培养单位根据报名同学的学习成绩、研究计划可行性、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推荐符合上述条件的研究生1名,并于10月10日上午12:00之前报研究生院,过期不予受理。提交材料包括:推荐学生的研究计划、《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留学申请表》(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国际交流栏目下载区下载);
3.研究生院将聘请相关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人选中最终选拔2人参加此交流项目。选拔通过,确定参加此项目的同学在该项目进展和执行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报名参加其他交流或出国境项目。
4.已申请赴台湾其他项目的同学在项目选拔阶段原则上不得再申请该项目。
四、办理相关手续
最终确定参加交换项目的研究生在港澳台办公室的指导下办理赴台手续。2013年10月18日前,交换学生到港澳台办提交中原大学要求的相关表格、照片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不会填写的部分可在交表时向港澳台办咨询)。由于办理台湾入境审批手续周期较长,学校批复以后又放弃交流机会的名额作废处理,不可再改派其他学生。
申请人可查询中原大学的相关网页http://www.cycu.edu.tw/以获得有关专业、课程、导师的相关信息。
 
港澳台办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2303368
研究生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2303381 

    附件:台湾中原大学相关材料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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