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交换与联合培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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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5/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4-11-01 00:00:00 作者: 点击:

外国语学部: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启动2025/2026年中俄政府奖学金(俄罗斯互换奖学金)遴选通知》(留金欧[2024]101号)内容,根据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计划,2025/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通过中俄政府奖学金(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拟推荐我校俄语相关专业学生为该项目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人;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共4人;

3.2023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一并申报,不占用推荐计划名额。

二、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选派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4.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 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各类别条件

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学生处选派通知为准。

3.本科插班生:以学生处选派通知为准。

四、选拔办法

(一)校内申请

1.符合条件的学生自主向学院提交申请;

2.学生所在学部(院)根据对有意向的学生进行遴选,11月7日前将名单、推选单位意见上报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二)CSC平台申请

被推荐人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2024年11月11-18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以下简称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网报时,“申报项目名称”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三)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在2025年1月15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合作署留学俄罗斯网(https://education-in-russia.com/)完成注册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

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丢失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录取信息。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请参考《2025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含上海合作组织大学奖学金)留学人员俄方网站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附件2)。

五、评审及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组织评审后确定留学候选人并向俄方推荐,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录取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由推荐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学习安排。

六、派出时间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2025年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奖学金落实和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请申请人务必做好国内的学习、工作安排。

七、校内选派联系方式

联系人:研究生院 李老师

联系电话:82303913 


附件一: 关于启动20252026年度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二: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简章及附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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