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国际教育学部:
根据我校与日本广岛修道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我校2016年4月将派遣1名研究生赴该校交流学习,学习期限为一年。具体选派情况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学习成绩优秀,品行良好,身体健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3. 正式在籍的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生需办理延期)。
4.在交换留学一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费用
1.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国外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住宿费、伙食费、海外医疗保险、本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他生活费)。
3.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
4. 经过申请,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可资助往返旅费。
三、选拔程序
1.10月21日前,汉语国际教育学部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2.10月22日前,在学部范围公示候选人名单;
3.10月23日前,学部将推选报告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报校领导审批;
4.校领导批复后,入选学生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 韩老师 电话:82303040
研究生院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82303381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