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部:
根据我校与日本东京外国语大学、金泽大学签订的学生交换协议,我校2016年4月将派遣1名研究生赴东京外国语大学交流学习,2016年10月将派遣1名研究生赴金泽大学交流学习,学习期限均为一年。具体选派情况如下:
一、候选人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品德优良,具有学成后回国为学校、国家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东京外国语大学的须为正式在籍的我校全日制日语语言文学专业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三年级学生需办理延期);申请金泽大学的须为正式在籍的我校全日制日语语言文学专业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3.学习成绩优秀,身体健康,有明确的学习计划和目的。
4.在交换留学一年后须返回北京语言大学继续学习。
二、费用
1.免缴对方学校学费。
2.自理在国外期间的一切生活费(含住宿费、伙食费、海外医疗保险、本地旅行费用、通信费等其他生活费)。
3.自理护照和签证费用。
4. 经过申请,研究生院审批通过后可资助往返旅费。
三、选拔程序
1.10月21日前,外国语学部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候选人,填写《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出国(境)留学申请表》;
2.10月22日前,在学部范围公示候选人名单;
3.10月23日前,外国语学部将推选报告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报校领导审批;
4.校领导批复后,入选学生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相关手续。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 韩老师 电话:82303040
研究生院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82303381
研究生院
2015年10月20日